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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
发布日期: 2022-09-08 17:34  信息来源: 江都区纪委监委  访问量:

中秋国庆将至,为进一步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不断充盈清正廉洁风气,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,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:

江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科员刘永新违规收礼问题。刘永新在担任大桥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,江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,多次收受管辖范围内企业所送现金、购物卡合计人民币38000元。刘永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7月,刘永新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丁伙镇经济发展局原局长陈长智违规收礼问题。陈长智在担任丁伙镇财政所所长、经济发展局局长期间,多次收受管辖范围内企业、村所送礼金、购物卡及香烟、白酒折合人民币18000余元。陈长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5月,陈长智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高新技术产业园原副主任、党工委委员邹宏斌违规收礼问题。2022年春节前,邹宏斌多次收受管辖范围内企业所送购物卡及香烟、白酒折合人民币约7000元。2022年5月,邹宏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
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机关工会主席、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汤宏俊违规收礼问题。2019年至2022年,汤宏俊多次收受管辖范围内企业所送香烟、白酒等折合人民币4000余元。因具有从重处分情节,2022年6月,汤宏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